2017-07-22
为落实《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过渡衔接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2016年第172号)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简化审评程序,提高审评效率,现将过渡期保健食品新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
2017-07-05
根据《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(试行)》的要求,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,应向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提出申请。现将原注册人资质确认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原注册人资质确认
2017-05-03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、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
2017-05-03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,为统一规范全国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
2017-05-03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、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
2017-02-16
各有关单位: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配套法规密集的出台,为规范管理工作,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保障。产品的注册申报只是一种规范手段和流程规则;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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